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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女子惨死小区楼下,下体松弛患有妇科病,凶手:这浪荡货该死

时间:02-02 来源:休闲娱乐 访问次数:131

35岁女子惨死小区楼下,下体松弛患有妇科病,凶手:这浪荡货该死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精心化妆打扮的美艳少妇在半夜离奇坠楼死亡,警察找到她的丈夫时丈夫竟然表示对此一无所知。警方详细地调查后才发现这起坠楼案背后还另有隐情。少妇究竟是意外失足坠楼还是遭人蓄意谋杀?警方调查发现的隐情又是什么?丈夫究竟是不是如他所说一般无辜?等就让我们随着警方的抽丝剥茧的调查,一步步揭开这桩少妇坠楼案。凌晨大约两三点左右,警方接到了某小区居民的报警电话,报警人声称听到小区内一声巨响,随后打开窗户发现竟然是有人坠楼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出警,进入小区后跟随报警人来到现场,发现一位大约年龄三十岁左右,打扮精致的女性,死在了小区楼下。照目前的情况推测应该是从居民楼上坠落而死的。警方迅速封锁了现场,并将周围围观的群众劝离,在拉起了警戒线后,开始进行了现场勘察。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事情可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一是现在的时间已经是凌晨,根据普通人的作息时间,现在应该在休息的时间。但是这位坠楼的女子不仅身穿非常漂亮的服装,而且脸部虽然已经模糊,但还是有些许化妆的痕迹。二是这栋居民楼前来围观的居民表示并不认识这位女子,那就说明这位女子有可能不是这个小区的住户,难道是在半夜到这个小区拜访谁的吗?警方的调查在各种层出不穷的线索里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警方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提取现场残留的痕迹和死亡女性的DNA后,将女性的尸体用白布遮盖好送上了救护车。人命关天,前来勘验现场、调查走访的民警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他们在掌握了相关线索后,决定先从女子坠楼的小区开始调查。尽管挨家挨户调查是费时又费力,但是这却也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哪怕调查民警牺牲休息时间,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这桩坠楼案。调查民警分成两个小队,一组去搜寻女子究竟从该栋居民楼内哪里坠楼,看看是否能从坠楼地点找到新的线索。另一组则询问该栋居民楼内的其他住户。第一组寻找坠楼地点的民警们首先有了发现,他们在这栋楼的顶层发现了与该女子所穿高跟鞋一样的脚印。并且发现顶层阳台靠近边缘的地方有类似相互拉扯、蹭到墙壁的痕迹。而另一组民警在最短的时间内询问了这栋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并没有居民表示认识该女子。但是警方的调查不可能单线行进,一直都是多管齐下。法医已经通知调查的民警DNA已经被送检,指纹也已经有了检验的结果。而指纹检验结果已经证实了该女子的身份。该女子名叫施某,居住地并未登记,这样警方的调查刚看到希望又陷入困境。于是警方决定扩大搜索范围,从这栋楼扩大到整个小区挨家挨户拿着照片询问。这就大大增加了警方的工作量,但是为了将这个案件查个水落石出,彻底调查清楚施某的死因,给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警方还是拿着施某的照片开始逐个询问。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警方在这个小区另一栋楼的住户口中,找到了线索。这个住户张某表示自己认识施某,她住在这栋楼的十二层。两人之前一起逛过街。警方在得知这个线索后,迅速找到施某的住所。令他们惊讶的是敲门居然有个男人把门开开了。他看到警察表现得非常诧异,并询问警察找自己做什么。随后在警察的询问下,这名男子表示自己叫做李某,是施某的妻子。在警方告知李某施某坠楼死亡的消息后,李某承受不出开始嚎啕大哭。当然经验丰富的警方不会因为这种表现就排除对李某的怀疑。随后警方就询问李某距离警方接到施某死亡的报警电话到现在已经有一天之久,为什么李某丝毫不担心自己的妻子?妻子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为什么离开家时李某并不知情?面对警方的这些问题,李某冷静下来之后开始向警方回答。李某首先告诉警察,自己并不是不担心妻子,而是妻子本身就经常出去玩,很爱喝酒,有时候喝酒半夜不回家是常有的事。二是告诉警方妻子坠楼那天晚上,自己已经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听到自己的妻子问自己打扮的漂不漂亮,穿的衣服好不好看。李某自己第二天还要上班,恍惚也就没搭理施某。他表示自己以为施某打扮好是要出去和她的朋友喝酒了,自己就没管,翻身继续睡了。没想到一直没回家结果是坠楼死亡了。这些听起来还算合理的解释还是无法打消警方的疑虑。于是他们询问了之前说认识施某的邻居张某。张某表示其实施某和李某的夫妻关系并不是那么和谐,因为自己之前和施某逛街时,经常听施某说她和自己的老公经常吵架。警方在得到了这个线索后,顺藤摸瓜,连夜询问了李某。而李某也是终于坚持不住,最终说出了两人为什么吵架的原因。原来是施某之前经常出去喝酒,认识了一位年轻小伙何某,两人你来我往就成了好酒友,经常凑在一起喝酒。而男女之间,或许是日久生情,施某就给李某戴了顶绿帽子。而李某是通过某次施某回家后喝得烂醉,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发现的问题。本来在李某发现之前,李某就觉得施某不对劲,两人经常争吵。而发现了施某出轨后,施某更是无所顾忌,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这或许就是李某在施某坠楼将近一天后也没有报警的原因,他可能以为施某还在外面和别的男人鬼混。而之所以不告诉警方的原因是李某觉得很丢人。而之后楼道监控也显示李某在施某坠楼那天下班之后再也没有出来过。种种证据下,警方最终派出了李某的作案嫌疑。目前施某身穿漂亮的衣服在深夜离奇坠楼,半夜打扮好告诉自己丈夫需要外出,又有外遇经历,同时坠楼地点还有撕扯痕迹,种种证据都表明,施某不是意外死亡或者自杀。在排除了李某的作案嫌疑后,施某的情人何某走进了警方的视线。如果施某穿的这么漂亮,见的人是何某的话,那么一切的证据是不是都串起来了。于是警方迅速行动,在掌握了何某的具体信息后,对何某实施了抓捕。而坐在审讯室里的何某,面对警方的讯问,居然没有丝毫的慌张,竟然直接就承认了自己就是杀害施某的杀人凶手!哪怕是经验丰富的老民警,都没见过这种情况。警方还没审讯,就直接爽快承认的杀人凶手还是第一次见。而还年轻的何某说起施某,面目狰狞、咬牙切齿看起来十分憎恨施某。两人不是偷情的情人吗?怎么到了如此反目成仇的地步?何某坐在审讯椅上,告诉了警方一切。原来是在和施某确定了关系后,何某发现施某的欲望非常强烈,三天两头约自己见面,并且彻夜不归。甚至何某自己有时候都会问施某这样子她老公真的不会发现吗?施某说没关系,自己之前经常喝酒也不回家,老公早都习惯了。而何某也向警方表示自己自从和施某交往以来,差不多快被施某“榨干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状态都越来越差。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身上长了很多痘痘,并且浑身瘙痒,而且下体也非常难受。不敢去医院的何某在网上查了一下,自己身上这些症状好像完全符合艾滋病的前期症状。他直接就想到是不是施某传染给他的,于是他就打电话询问施某,没想到施某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告诉他反正都这样了,不如继续保持关系。何某听到施某的的回复可以说火冒三丈,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居然向自己隐瞒性病,还传染给了自己,现在还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何某可能从挂断那通电话起,就想杀了施某。而之后的情况可能大家也都猜到了,何某约好施某晚上在他们小区楼顶见面。何某在盛怒之下直接将施某从楼顶推下,施某就这样葬送了自己的生命。而随后的尸检结果可能出乎了何某的预料,原来施某并没有艾滋病,只是有轻微的妇科疾病,而施某身上的痘痘和瘙痒也不过是因为他那天对什么食物出现了过敏症状。或许施某根本就没有把何某的问她是不是传染给自己性病当回事,因此也就当时没认真回答何某。甚至在何某最后一次约自己时,还以为何某是想见她,而不是想要杀死她……而何某也因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或许他不那么冲动,去医院做个检查,这一切的一切都不会发生。那么在本案中,何某构成什么罪,施某有轻微妇科疾病还和何某发生性关系又是否构成犯罪?就让我们用专业的法律眼光,进行法律分析。«——·以案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首先,在这起案件中,凶手何某因为被害人施某的身体状况产生错误的认知,并受到愤怒和情绪的驱使,最终采取了极端的暴力手段,将施某推下楼致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何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至于施某,虽然她有轻微的妇科疾病,但与何某发生性关系并不构成犯罪。施某本身并没有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而且即使有,也和何某不是卖淫、嫖娼的关系。同时,传播性病罪构成需要犯罪人明知自己是患有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才可构成。因此,施某在本案中无论是客观还是主观上,都无法构成犯罪。这桩离奇的案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深刻的教训。它警示我们情绪的失控可能导致极端的暴力行为,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何某因为无法冷静面对问题而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最终丧失了自由和未来。同时施某对自己和何某身体毫不在乎的态度亲手把自己推向了死亡。希望我们能够在遇到问题时,认真对待,同时不要突破道德底线,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和建议。【免责声明】本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特别说明:本文不存在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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