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7亩!山西这27个村要征地了!
日前,高平市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告称,为保障高平市建设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村(居)民知情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 < 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自然资函 〔2020〕237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高平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拟征收土地范围南城街街道、北城街街道、河西镇、三甲镇、神农镇、寺庄镇、米山镇、陈区镇、建宁乡9个乡镇(街道)27个村(社区)共89.8374公顷(1347.56亩)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用途本次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成片开发、管道运输、教育、工业用地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一)调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后进行调查。(二)调查地点。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三)调查程序。 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拟征 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四)参加人员。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村(居)委、土地承包户和其他权利人、项目用地单位等相关人员。(五)相关要求。参加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状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其他事项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高平市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市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自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相关权利人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征收相关工作;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乡镇(街道)、 村(社区)要做好现状管控,并配合做好土地现状调查等土地征收相关工作。来源:山西气象「太原广播电视台」更多精彩内容监制:赵建云 编审:刘明责编:王娇 编辑:刘泽宇联系电话:0351-5676006邮箱:tygdsjt@163.com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锦绣太原一直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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